伪造单据套现4600余万 香港一公司老总涉嫌信用证诈骗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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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5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实习生/余榕)香港一公司老总张某涉嫌签订虚假内、外贸合同,利用合同向银行申请信用证,并伪造信用证附随单据后贴现,套得银行现金4600余万港币拒不归还。昨日,张某涉嫌信用证诈骗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法院当日未作宣判。 张某拥有4家公司,其间发生的业务关系也颇为复杂。据检方诉称,1991年3月和7月,张某以蔡某的名字在香港分别注册成立了金泰公司和海外拓展公司,并以香港金泰公司的名义,于1991年和1993年在深圳市分别注册成立了菲力斯公司和鑫金泰公司。1997年10月至11月间,张某分别用鑫金泰公司和菲力斯公司的名义,伪造了与3家公司供应工业原料假内贸合同12份,同时就上述内贸合同中的工业原料与其本人在香港的金泰公司和拓展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外贸合同。凭此虚假的内、外贸合同,张某以鑫金泰公司和菲力斯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深圳红岭支行申请了12笔不可撤销跟单远期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为其在香港的两家公司。 检方认为,在12笔信用证被陆续开出,张某在无进口货物的前提下,依照信用证项下的条款伪造了相应全部信用证附随单据后贴现,骗取了银行信用证垫款港币4600余万元,至今拒不归还,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呈请法院依法惩处。 在昨日的庭审中,张某认为检方的指控并非事实而不认罪,同时对检方对案情的询问也多以“记不清楚”来回答。但他并不否认向银行申请了12份信用证,但认为自己有真实的内、外贸合同,且已实际采购货物,只是因回收货款和与其他公司的债务纠纷而导致无法还款。法院当日庭审结束后未作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