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大家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9:06 广州日报大洋网

  王文琦 专栏

  不久前,昆明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凌辱农民工事件:官渡区鸣泉村5名护村队员将在一家私企当保安的包继友、杨海生二人打伤后,又将其押到村老年活动中心,进一步毒打,包继友被打昏后大便失禁,护村队员竟强迫他吃掉自己的大便……事后,包、杨二人表示“要告到底”。可数天后,5名打人的护村队员凑出4万元作为“精神赔偿”,此前态度强硬的包继友最终妥协,在“私了协议”上签了字。

  如此恶劣的事件,为什么“私了”了?包、杨二人的雇主陈柳明说:“我们还要与鸣泉村长期合作下去,不希望闹得太大。”而当地派出所虽称“如果他们不同意私了,我们完全可以依照法律对几个护村队员采取强制措施,并且帮助他们提起诉讼”,但基于包、杨二人有顾虑,“工作做不下去了”。言下之意是,已经认可了双方的“私了”。

  这个案件能不能私了?笔者认为,5名护村队员暴打农民工,并将其私自关押,动用私刑,其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已经触犯了刑法,情节恶劣,不能私了。私了的范围仅限于民事纠纷和不告不理的轻微刑事犯罪。

  一方是处于优势的本地人,一方是外来的打工农民,如果伤人者掏点钱就可以打发受害人,逃过其应负的刑事责任,那么公平和正义将成为一种奢侈品。在本案中,双方固然可以就民事部分进行私了,但私了的方案必须公平公正,而公安机关更不应以双方已经“私了”为由放弃追究另一方的刑事责任,因为5名护村队员的行为所侵害的不仅仅是包、杨二人的人身和人格权益,还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必须由国家强制力出面惩罚和矫正。而承认“私了”,放纵这一行为,等于是从客观上纵容侵害人权的犯罪行为,等于是放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罚相适应”、“违法必究”等基本的法律原则。不难想象,当“有钱”就可以买通法律的时候,基本和普遍的社会正义将面临丧失,支撑社会存续发展的健康架构将面临坍塌。

  笔者认为,现实中,“私了”的案件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以至于不该私了的也私了。有关媒体曾在山东调研发现,当前农村犯罪私了现象正愈演愈烈,占农村犯罪案件的25%以上,这种超出法定范围的违法私了必须得到遏止。笔者赞成西南政法大学张绍延教授的观点:私了的成熟应该在后法治时代。在尚在进行法治建设的中国,“私了”还需慎重。(来源:广州日报)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十大空气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争议
2004范堡罗航空展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海岩新作:河流如血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