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银行的一桩怪事:假币竟退还持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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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9:56 贵州日报 |
一位中年男子来存款。他把3张面额100元的人民币和存折递给银行的一位女工作人员(柜员号02569),只见该工作人员凭经验检验后从中取出1张钱,对该男子说:“这张是假币。”并顺手把它还给了那男子。这情景把我妻子怔住了,便责备这位工作人员:“为哪样要还给他?你应该把它收下。”这时,该工作人员似乎觉得事情不对,才对那男子说:“你把那个钱拿回来。”但是那男子忙解释说这钱是人家还给他的,他要去找那人,并表示不存钱了。于是,这位工作人员把还在手上的2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连同存折一起还给了该男子。该男子立刻离开了银行。 按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假币,在经过同银行其他人员一起确认后,必须对假币给予没收,登记其版本和号码等有关情况,并出具没收证明给持假币人。但是,我们自始至终没有看到该银行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 当前,贩卖或使用假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打击制造贩卖和有意使用假人民币的犯罪行为。金融部门理应在这方面做出表率,并向群众广为宣传才是。遗憾的是有的工作人员见假不堵,客观上纵容了假人民币的流通。这不仅违犯了有关规定和制度,而且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有损金融部门的形象。 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作者:卢振铭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