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拿外地人当“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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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1:09 人民网 |
李少国 连日来,《新安晚报》、《南通日报》皆报道了安徽庐江县的农妇张传香在江苏南通打工为讨要工钱遭农场主朱永祥用汽油“焚烧”的恶性事件。张传香所在的庐江县政府已派出慰问组赶赴南通,并选调好律师,准备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南通方面也明确表示将依法处理此事,绝不因为犯罪嫌疑人是本地人而有所偏袒,也不会因为受害者是外地人而有所懈怠,并就此事对外来打工者做出承诺——“打工者就像是自家人”。 每次在媒体上看到关于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报道,看到他们愁苦的眼睛,我的心总是在隐隐作痛,因为我也是农民的儿子,他们是我的骨肉兄弟啊!如今,农民工的足迹几乎遍及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满面尘灰烟火色,和城市的时尚与繁华格格不入,他们卑微而艰辛地活着,他们的理想只是多赚点钱,好换回化肥和农药的钱,好为孩子交上学费…… 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即便他们的孩子在城市里上学,也必须交上价格不菲的“借读费”。这对于他们本来就并不富足的家境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究其原因呢,也再简单不过:仅仅因为他们是出生在农村的外地人!不交上这笔学费,他们的孩子在城市里就没有立足点。 作为平等的人,这真的很不公平。尽管户籍不在工作地,但外地人同样也是在为社会做贡献,同样是当地财政的纳税人,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享受本地纳税人可以享受的权利?类似的疑问,我们一直可以问下去的。当然,因某种原因需对什么作出一些限制,也未尝不可。问题是,不应当动辄就以户口划线,将人生生分成两个部分,这边的人可以,那边的人则不行。窃以为,这样做不仅毫无道理可言,而且侵犯了户籍不在当地的人士的权益,也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人为制造了社会不公,“传销”了歧视意识。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取消暂住证,收容制度也已经作古,一些人为的限制因素也在相应削减,这些都是洋溢着平等意识与人道情怀的暖流。但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有的地方还在做着与此背道而驰的努力。其实,我们真应该做的,是为外来建设者提供平等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建立符合人道尊严的公共福利制度,而不是花大力气去“传销”什么人权歧视意识,更不是赤裸裸地把外地人当“外人”看待,去人为地设置社会前进的障碍!请别再把农民工当“外人”了,拜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