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率低责究“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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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17 南方都市报 |
高校就业率低责究“一把手” 广东各高校“一把手”签责任书力保今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广东各高校至“今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力争毕业生就业率高于2003年同期水平,即初次就业率超过70%”。近日,广东各高校一把手都签订了一份特殊的责任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毕业生就业“一把手”负总责 昨日,记者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为切实做好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广东省要求各高校要实施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和校长对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要求签订《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高校领导,落实到部门,落实到院系(包括二级学院),将毕业生就业率、学生就业指导满意率纳入院系(包括二级学院)考核指标,确保完成今年就业工作任务。 《责任书》要求高校负责人要确保“到今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力争毕业生就业率高于2003年的同期水平,即初次就业率超过70%”。 据了解,目前广东所有高校“一把手”都已签订了该《责任书》。 就业率低校领导不得晋职 《责任书》规定,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毕业生就业第一责任人,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将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作为综合考核第一、二责任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就业工作比较薄弱、就业率比较低的高校第一、二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晋职晋级。 《责任书》中明确了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具体要求,内容包括:学校要将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党政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要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按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的规定,配备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要将学生全部学费(指毕业生在校期间所缴纳的全部学费)的2%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要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作为一门课程列入教学计划,不低于一个学分等。 高校弄虚作假将被通报 省教育厅从今年起还将进一步完善就业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今年起除了12月份的总体就业率向社会公布外,还要将我省各高校的初次就业率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为保证就业率统计的准确性,省教育厅还将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加强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就业工作比较薄弱、就业率比较低的高校的检查和督促。同时加强对高校上报就业信息的核查,防止不实情况发生。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要给予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