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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全是假的 骗婚骗财冒牌中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1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冯悦 通讯员天法宣)“结婚”一年后,魏某才知道自己的“老公”余昌龙是冒牌的中校参谋,就连和自己的结婚证、计划生育证,都是他伪造的。不仅如此,余昌龙还冒用军人身份骗取他人钱财近8000元。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决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余昌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02年7月起,魏某在广州认识了39岁的云南人余昌龙,对方称自己是某部队的中校参谋,魏某因此对他产生了信任和好感。短短4个月后,魏某就爽快地答应了这个中年军人的求婚。同年11月,魏某与余昌龙结婚,婚后生育一子。

  直到2003年11月案发时,魏某才知道,自己的丈夫本名为余江龙,不是部队里的中校参谋,只是一个无业游民。经过公安机关的查证,魏某还知道,余昌龙给她的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都是伪造的。

  不仅如此,余江龙还冒充军人的身份,骗取他人的钱财近8000元。

  警方查明,2003年6月份,余江龙冒充军人身份骗取被害人黄某玲的信任,与其合伙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平月路南国一街13号成立广州市昌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约定双方对所有费用各承担50%。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余江龙变造《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有关保证金、租金的条款,增大成本,让黄穗玲多投入人民币5573.2元,占为己有。

  一个月后,余江龙又冒充军人身份,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平月路南国一街13号,以部队有入户指标可将户口迁入广州为名,骗取被害人黄某俊人民币2400元。

  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江龙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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