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了1平到底咋回事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29 北方晨报 |
帮办热线6366998报道“产权证上写的是64平,维修费非要按65平的收,这叫啥事呀?”日前,家住鞍山市立山区大康小区的李先生颇有些困惑。对此,房产部门表示,房费收取标准有据可依,而房票上建筑面积还有待核实。 据李先生讲,去年,他在大康小区买了个二手全产权商品房。不久前,房管员到家收房屋维修费时,他发现,自家的房子是按建筑面积64平方米买的,房屋产权证上也是这样写的。按规定,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每月每平0.1元,可收费员却让他按收据上每月6.5元交费。对此,李先生十分不解,收费员的解释也不能令他信服。“我不是差这块八毛钱的,就是想弄明白这到底咋回事。”李先生这样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先生家。李先生出示的自家房子产权证上,建筑面积一栏标明:64平方米。而他出示的2004年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收据上,每月费用则为6.5元。此外,记者还查看了他家楼上的李女士家的产权证,建筑面积同样是64平方米,但李女士并不记得自家维修费是多少,收据也找不到。“那天收费员说了,都是按65平收的,”李先生在一旁补充说,“我就是想弄明白,咱家到底多少平,如果真是65平,那他们就该把我的房证改过来。” 就此事,记者与鞍山房产立山总公司水源所取得联系,该所胡所长解释说,他们收维修费的依据,来自当初房屋交接时,该小区开发商的图纸及鞍山市房产局产权产籍处提供的登记表上的建筑面积。李先生家房屋的建筑面积的数据是65.09平方米。至于住户产权证上的64平是怎么回事,他也不得而知。不过,鞍山市房产局正在组织人员,对全市居民住宅面积进行重新测量,届时,李先生的疑团就会解开。帮办记者邢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