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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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记者从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近日下发的《关于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程序调整通知》,对进出口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据悉,此次根据行政许可法做出的调整通知规定,个人携带(邮寄)二胡出口的,只有贴有专用标识的,国家濒管办办事处可直接出具CITES允许出口证明书,数量每人次不超过2把。凡购买未贴标识的二胡,须经国家林业局审批,办事处不受理直接核发《证明书》。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制作二胡要用蟒蛇皮,而蟒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我国分布范围小,数量少,在国际上也是属于受管制的国际贸易。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还包括,马鹿产品、红松籽仁的任何进出口活动,均需通过当地林业部门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国家濒管办实行的部分花卉种类的进出口年度计划的审批制度废止。该调整自7月20日起执行。(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