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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放行“马路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0:22 重庆商报

  一辆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交通执法部门竟然在收取了近3000元的罚款之后,让这辆“马路杀手”重回马路。本月25日,我市第一例因交通死亡捐献眼角膜者唐廷江(本报曾作报道)的家属向记者反映,那辆“肇事车”几天前又出现在江北区望江厂石马岗村头,有人要把它整修后重新上路。

  报废车坏得很糟糕

  25日上午,记者和唐廷江的家属赶到望江厂石马岗,在车祸肇事者周祖兵的家门前,停放着一辆破烂不堪的蓝色东风车。

  “就是这辆车。”死者的弟弟唐廷文指着破烂的车子痛心地说,“我担心它还会出事,让惨剧重演。”唐廷文打算把肇事车当废品处理掉,免得再害别人。

  记者看到,这辆几乎散架的东风车,发动机、大梁上没有任何号码,驾驶室里裸露着几乎打满疙瘩的破烂线网,连方向盘也只剩下光架架。

  肇事车主周祖兵的母亲称,车子是侄儿周祖波花钱从望江交警队取出来的,周祖波正在找师傅修理。

  为还债弄出报废车

  一听说死者家属要将车子作为废品处理掉,周祖波激烈反对。他说,堂兄周祖兵开车撞死人后,向他借了万多元钱,目前周祖兵下落不明,惟一的财产就是这辆车子,如果把车子当废品处理掉,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到。

  周祖波果断地告诉唐廷文,只要把这辆车修得能够在路上跑,少说也要卖几万元钱。

  周祖波称,望江交警队不但按照有关“程序”,还给他有一些口头或书面上的协议,还“请示”了上级,他的车子合法得很。但周拒不出示任何证据,只称那是他个人和交警队的事情,不得泄露出来。

  交警部门拒绝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望江交警队,几名交警一听是关于报废车的事情,纷纷回避记者,表示承办这件事情的负责人向某不在,让记者改天再来。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向某,但向称,由于上面有规定,记者采访必须经过市交警总队政治处的同意,否则,他不能透露半点情况,谢绝记者的采访。

  某交警支队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交警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报废车放行,报废车辆一律没收,车主还要接受高额罚款的处罚。

  新闻链接

  今年4月21日,43岁的唐廷江在望江厂黄泥村惨死在一运沙车轮下,经望江交警队现场勘察,肇事车是一辆无牌无照的报废黑车,司机周祖兵连驾驶证也没有。

  死者唐廷江的四位兄妹做通所有亲人的思想工作,把唐廷江的眼角膜无偿捐献给市眼库,成为我市交通死亡者捐献眼角膜的第一人,经本报报道后,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记者黎奎实习生余从明(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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