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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声同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0:31 信息时报

  近日广州市面上陆续出现电动车专卖店,部分店铺开张两个月便已售出电动车近200辆。有关部门则表示,广州市目前仍未向电动车发放牌照。对于被禁止上路的电动车有“重出江湖”的现象,有人从方便市民出行的角度出发表示支持,也有人从安全问题角度出发表示反对。———见本报昨天A05版

  贺贝

  广州市面上的电动车专卖店越开越多,有的店铺一个月即售出上百辆,而全省上路的电动车已达10万之众。有关电动车上路的争议,也越来越引起市民的关注,连一些专家学者也参与其中。笔者认为,禁止电动车上路论据不足,不妨拿电动车与私家车作一比较,看看哪个更应获得通行权。

  解决市民出行与交通堵塞的矛盾,最佳也是最终的办法是发展大公交。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广州目前乘坐公交车出行的市民只占13左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不可能让公交车“一统天下”。“出路是发展大公交而不是电动车”虽然有理,但不等于目前就可以禁行电动车,如同不能禁行私家车一样。同属非公交性质车辆,私家车上路受到扶持而电动车备受排挤,这有点“财富霸权”的味道,因为从通行效益上说,电动车要比私家车更显优越。

  我们可以从环保、道路利用、安全性能、便利性与使用成本等方面,比较一下两种车的通行效益。电动车是绿色环保产品,占道小,安全性能已获得国家认可,灵活便利和成本低廉更为人称道;而私家轿车能耗高污染大,占道多(一车通常只坐一二人),成本高,虽然安全和快速,但建路修路的投入十分巨大。从实际上看,私家车的剧增已成交通堵塞的祸首,每年都须投入巨资修路开路;而市民出行在许多时候并非公交车所能解决,电动车正好提供便利。因此,即使用得起私家车的人会慢慢增多,但如果他们愿意使用电动车,政府的财力支出不但可以减少,车主也自得其利,何乐而不为?

  有人把电动车与摩托车等同看待,认为禁摩不“禁电”等于白禁。摩托车的最大弊端是污染大,速度快而又与机动车抢道,引发事故多;但电动车恰恰相反,可以用电脑限速,也不行驶机动车道。至于“没有相应道路可行,易扰乱交通秩序,诱发交通事故”,那是因为没有给电动车划分道路。如果车子无路可行,那么即使是公交车也会“扰乱交通秩序”的。

  北京交通状况不佳堪比广州,但电动车也解禁了,著名科学家何祚庥和一些相关专家也认为,私家车迅速增长的广东尤其值得推广应用电动车。(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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