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逮捕“下跪”副市长李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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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0:43 重庆商报 |
据新华社7月26日电 26日下午,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许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山东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 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的报告》,认为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同意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 李信,1954年2月生,山东济宁人。(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