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电梯使用费 一楼住户也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1:18 东南快报

  时间:7月26日

  地点:广德小区

  报告人:高先生

  报告内容:我家住一楼,却被物业告知,要为楼层的电梯使用交费。我认为这违反了《消法》,是不合理的收费。

  记者调查报告:

  两年前,高先生作为拆迁户搬进了广德小区。当时的广园物业以交付钥匙相要胁,要求他们上交半年的电梯费?穴以每平米0.2元计?雪,并同时扣留了一千多元的抵押金。高先生觉得很委屈:他家住一楼,电梯对于他们一楼住户来说,是奢侈的摆设,看得到却用不上。

  今年5月,经公开召标后,新炫物业进驻了广德小区。新物业的各项收费标准公开而透明,得到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肯定。但新炫物业在代收公用水电费时,把电梯的电费做了平均公摊。记者查看了高先生所居住的6号楼1层5月份公摊费(公用水费、楼内小区内的照明费、电梯用电费)的款项是12.35元。而包含在物业费(每平米0.55元)内的电梯维护费是每平米0.07元。

  但高先生却认为,根据《消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的规定,他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所以,高先生等1楼住户都拒绝为电梯使用费买单,从而拒交了公摊费、物业费。

  广德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表示,根据之前所签订的入住协议,均摊费用是符合收费标准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省消协投诉监督部的许主任,她告诉记者,国家并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电梯使用费一事,实际上也体现着物业公司如何把服务做到位的问题。比较成功的案例是,通过物业与业主的协商,物业免收了一楼业主的费用或是采取不同梯位收费的形式。

  福州市物价局的林主任也认为,并没有明确规定说一楼的住户不需为电梯的使用交付费用,他建议物业、业主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十大空气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争议
2004范堡罗航空展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海岩新作:河流如血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