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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也享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1:55 兰州晨报

  大学毕业生也享低保 条件:短期内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

  本报讯(记者朱婕实习生廖世阳)7月26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今年,我省未就业毕业生无生活来源的可享受低保,毕业半年以上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可到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据了解,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毕业生,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将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毕业半年以上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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