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死囚改判无期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1:55 兰州晨报 |
本报讯 (记者郝冬白廖明)7月26日,因运输毒品曾被判处死刑的康乐人陈龙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改判为无期徒刑。 2001年4月3日,陈龙与一姓名不详的康乐男子携带毒品从康乐乘车到达兰州,当日17时许,在七里河硷沟沿被警方抓获,并从陈龙携带的包内查获两块可疑物,经化验内含海洛因,总量605克。 2001年11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陈死刑。陈上诉后,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以同一罪名改判陈龙无期徒刑,判决没有阐明改判的理由。(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