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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国首个民选律协会长经历罢免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22:56 人民网

  人民网7月27日电以民选方式上任的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徐建,经历罢免风波后,26日被确认留任会长。此事成为27日深圳人关注的热点。它意味着全国首个民选律协会长面临的罢免风波,告一段落。

  律界改革:产生全国首个民选律协会长

  1985年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的徐建,是业内公认的改革者。他主管工作期间,深圳律师业曾经创下了数项全国第一:1987年第一家合伙制律师所,1988年第一家以个人命名的律师所,第一件律师见证业务,第一宗证券上市项目。2000年,徐建在深圳创办融关律师所,成为正式执业律师。去年7月,徐建被深圳律师会员们直接从2000多名执业律师中选举出来,成为全国首个民选律协会长,深圳律协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完成了律师管理体制由行政主导向行业管理成功转型的地方律协,是国家司法部深为关注的改革试点。

  当选后的徐建表示:“我不要做一个暗箱作业出来的会长,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用现代民主形式产生的会长。这样做起来有底气,不怕监督。”。

  然而一年后,2004年7月25日,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会第二次会议上,60余名深圳律师联名提出罢免他们在一年前辛辛苦苦选出来的会长。理由是:有暗箱操作。

  监督失效?买楼引发罢免风波

  据报道,去年7月,经深圳律师代表大会直选的会长和副会长班子,认为律协最需解决的问题是搬出原老旧狭小的办公室,买下办公新房。8月初,律协理事会通过买楼决议:动用前几届律协积累的1200余万元会费,买下价值2000余万元的办公楼。

  部分律师对此坚决反对,认为如此重大决策应向全市律师公示,并召开临时律师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但因为临时代表大会的提议人没有到法定人数,未能进行表决。8月中旬,深圳律协理事会签下了买楼合同。

  此后近一年中,会长徐建按照他的十项竞选承诺逐步推进了施政纲领,受到了官方和媒体的好评。但买楼风波的阴影却没有因此消退,而且愈演愈烈。反对的声音认为这种负债经营的做法不合理,方案也没有公示,有违民意。部分律师甚至认为当事人在买楼中拿了好处。深圳市司法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结果是,会长徐建是清白的。

  今年7月25日,在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际,徐建的好朋友刘子龙律师提出了《关于罢免徐建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职务、赵志成秘书长职务的提案》,列出了18条理由。他在大会上说:“不能因为交情影响了对律协的监督。他做错了事,我们就有权利提出罢免。我并不清楚这个罢免提案会不会上升到罢免议案,进入罢免程序。但我清楚,我今天在这个会上提出来了,就会有利于律协建立一套更明确的监督和罢免制度。”

  刘子龙的做法和发言得到其他律师的支持,有60余名律师在罢免提案上签名。他们认为,引发买楼风波的重要原因是新律协的预决算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理事会的权力过大,导致了当初买楼决策不够公开;还提出,应严格预决算制度,防止律协的机构扩张和权力扩张等。

  罢免提案引起大会主席团的高度重视。关于提案是否可以进入大会程序,主席团的讨论直到26日凌晨才有初步决议。26日上午,罢免提案被确定不列为大会议案进行投票。最主要原因是“18条理由”事实依据不足。而刘子龙等提出的“设立监事会”、“设立救助基金”等议案为大会所接受。

  各方观点:罢免风波推进律协民主建设

  虽然罢免事件来势汹汹,但当事人、政府主管机关及当地媒体,对此事的评价是一致的:这场风波其实展示了一种进步——深圳的司法制度建设又迈出新的步伐。

  当事人徐建说,深圳有2000多名律师,虽然只有60人提出此议案,但他们的意见不能忽视。“罢免事件”是民主制度的试金石,既然选择了民主道路,就要有接受民主监督的勇气。作为一个民选的会长,从一开始就得面临着这种风险。同时他认为,进行民主监督的时候,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而不能滥用权利。

  “罢免”风波的“始作俑者”刘子龙对大会没有接纳他的提案表示遗憾。他向记者表示,这次罢免案并不是针对徐建,真正的目的是将民主的程序建立起来。民主选举本身是选举某种制度,不是选举某个人,只要制度不健全,权力就可能被滥用。他认为,提案不能提交代表大会表决是违反程序的。但此事引起了各方关注,目的就达到一部分。他还表示,对于律协的民主化建设会继续关注,不仅监督这一届,还要监督下一届。

  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岗说,一年前,深圳市司法局决定对律师协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目的有三:一是使律师业从行业自律走向行业管理,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律师业务;二是这种改革要与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的民主进程相吻合;三是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积极性。他表示希望用3到5年时间,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一套完整的律师行业管理的规范。

  石岗表示,至于出现的矛盾,司法局已有所预见,只是现在情况比预计的激烈一些。他认为,只要遵守游戏规则,任何一个拳手都可以挑战拳王。此次风波暴露出矛盾,是好事,有利于律协及时研究制度建设。他透露:8月2日理事会将召开会议,目的就在此。

  关于集中展示了罢免风波的律协大会,石岗评价:民主、激烈而有秩序。它让理事们意识到有千万双眼睛在看着你,这也是律师协会健康发展的永恒动力。

  深圳当地媒体认为,“罢免”事件的当事双方都具有对民主程序的尊重。这是他们从事律师职业所造就的素养,这也是所有行业协会解决内部争端应遵循的原则。行业协会作为非政府中介组织,其民间性质不仅体现为民主选举,而且还要体现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应该说,深圳律协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

  媒体还评论说,多年来,行业协会怎么运作,怎样实现“民主选举、自律管理”的目标,仍然是重大的课题。深圳目前正在进行全市的行业协会改革,最近刚刚设立行业协会署,从机制上进一步确立行业协会的中介性质。这次律协的争端,应该被视为深圳行业协会改革的“破冰”之争。(胡谋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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