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吸毒定为犯罪”非人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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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3:0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福建 修仰峰 据7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从2004中国禁毒论坛传出消息:鉴于目前吸毒人员90%复吸率的严峻形势以及非法持有毒品人员以自吸为借口逃避惩罚,有相关专家建议“将吸毒定为犯罪”。 专家的这一论调甫一问世,就遭到了评论者的抨击,道理很简单,他们力图将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单化处理。 吸毒人员复吸率高和非法持有毒品不仅是吸毒人员自身的生理问题,而且是涉及方方面面的深层社会问题。 即使如专家所言,不问青红皂白地将他们全部投进监狱,只要对这一特殊群体有形、无形的社会性歧视还依然存在,吸毒人员复吸率高就无法真正根绝;相反,只会让他们感受到更沉重的被遗弃感——简单的刑罚很可能因此适得其反,加速这一边缘群体的沉沦,给社会与政府增加更大的负担。 那种企图运用法律手段一刀切地解决所有棘手问题的人,是只见木不见林的狭隘现实主义者,其核心是功利的思想在作祟。“将吸毒定为犯罪”设想背后就有这种功利思想的阴影在游动,试图将社会与政府应负的长期责任“打包”,一股脑地转嫁给监狱———社会与政府得到了“减压”,而吸毒人员却要接受身体与法律的双重惩罚,这既有失公正,也与妥善解决问题的目标南辕北辙。 真正值得我们警惕的就是这种功利的管理思维,或者说懒惰的行政模式。在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支配下,政府与社会事务管理者将异化为精明的商人,有超级回报的事务就趋之若鹜,不厌其烦;而需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却未必有“产出”的事务,则避之不及,或不顾及实际情况,“发明”多快好省的办法应付了事,不管它的可行性与可能引发的社会不良反应。说到本质上,这不仅与现代政府的服务理念格格不入,更是对人本身的不尊重,是一种非人道的管理方法。令人担忧的是,这种“不人道”不只在“将吸毒定为犯罪”设想中闪现,还广泛隐藏于社会生活之中,如前一段行人撞死也白撞的争论等等。 任何的管理与约束,都应该是基于对人的尊重之上,也只有如此,社会事务的管理才有可能避免恶性循环的冲击。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