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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首位禁驾者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3:10 人民网-江南时报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苏州市第一个终生禁驾者许正江,昨天被苏州吴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2004年5月7日19时55分许,被告人许正江无证驾驶牌号为苏NGL843金城二轮摩托车,沿227省道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99KM+400M处吴江市松陵镇路段,撞击同方向在前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死亡。肇事后,被告人许正江驾车逃逸。吴江公安机关根据现场目击者举报,5月9日将肇事者许正江抓获,经吴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许正江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报通讯员 李建华 本报记者 朱中顺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8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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