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作出决定 追授常香玉为“人民艺术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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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4: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北京专电 (记者苑海震)日前,国务院决定,追授我省著名豫剧大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 《国务院关于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指出,常香玉同志是我国著名豫剧大师。在70多年的艺术实践中,她善于继承,勇于创新,创立了独树一帜的常派艺术。她先后在《花木兰》、《白蛇传》、《拷红》等剧中,成功塑造了一系列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常香玉同志对民族艺术充满着炽热的情感,始终履行自己提出的“戏比天大”的诺言,将毕生精力贡献给了我国民族戏曲事业。 决定指出,常香玉同志对党、对人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凡是党的号召、人民的需要她都竭尽全力。她的一生是献身艺术的一生,是爱党、爱国、爱人民的一生。常香玉同志是人民的艺术家,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她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的事业、为民族艺术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为贯彻落实发展先进文化的时代要求,弘扬常香玉同志的崇高精神,国务院决定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 国务院号召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以常香玉同志为榜样,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学习她对艺术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的艺术品格;学习她德艺双馨、无私奉献的品质和精神,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常香玉是我国唯一获得国务院命名的“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的文艺工作者。②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