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 买房买来了官司(法制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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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4: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主持人:克克 主持人:这是一组来自中消协的令人不安的数据———2003年,全国各级消协共受理商品房投诉20290件,高居各类投诉榜首;商品房投诉,已连续6年保持了年增幅高达两位数的记录。商品房领域消费者投诉大量增加,商品房消费纠纷难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成为房产市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今天,就让我们来听一听消费者的声音。当然,最好的听众,应当是房产商。 买房的三大困惑 我是一个贷款买房者。买一次房,便有了很多的困惑: 第一,从总体上说,房价太高!我不知道它为什么值这么多钱。而且,同等价位的房子,购房者缺少一个信息平台去比较。 第二,购房合同基本都是格式合同。买房者基本只能被动签字,即使有所谓的“委托律师”。贷款买房都必须委托律师,但却是由卖方给每个买房者找的。我买房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见过我的律师。事实上,律师不过是看看资料全不全,却没有认真研究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这对于非专业的业主来说显然不利。 第三,房屋面积的计算有偏差。报纸上不乏房屋面积“悄然”缩水的报道。这种损失不仅仅是买房时房款的损失,由此而来的物业费、取暖费、公共卫生费等都是根据这个面积计算的,成了一个长远的损失。 ———朱成启(北京敬业诚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诚信,企业立身之本 被告房产公司获得“胜诉”后,却转而满足了原告消费者的诉讼请求———依照原合同履约,因此承担了近千万元的损失。《人民日报》对上海中凯集团公司及下属浙江中江房产公司这种1000万元“买”诚信的做法做了特别报道。这个消息,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个惊喜。毕竟,诚信度不够几乎成了买房者对房产公司的一致印象。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诚信是立身之本。缺乏诚信的企业,表面上能赚得高额利润,但这种利润是“投机”,只能昙花一现。如果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便失去了市场,最终将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恪守诚信,利人利己;无视诚信,损人不利己,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或许,恪守诚信会让商家遭受一些损失(如中江公司),但这种损失却可以带来长远的利益。商家永远希望盈利,这种损失也可以提醒商家在法律的规制下,更为严谨地进行商业运作。 ———刘琳琳(北京大学研究生) 缺少人文关怀 房屋越盖越密,楼层越来越低……在我国,房屋从设计、修建到使用,都缺少人文关怀,太看重经济利益,一味追求效益最大化,几乎都是以最低标准为标准的。 比如无论是内部设施规划还是总体布局,开发商对购房者都多有隐瞒。有的开发商承诺投资进行绿化或修建公共设施,结果却往往不能兑现。 再比如,小区建成后,管理服务往往达不到承诺的水平,甚至各部门还相互推诿。 ———陈实安(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如何减少纠纷?(网友说话) 近年来,商品房诉讼呈现猛烈上升趋势。身为一名审理过很多此类案件的基层法官,现就减少商品房买卖中的纠纷提几点建议: 1.开发商要诚信守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等规范操作。2.业主购房应当更加成熟、理性,谨慎选择开发项目;要了解掌握相关购房知识,严格审查对方的开发及售房资格。合同约定要明确。对于格式合同,可以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重新协商。3.出现纠纷以后,要用正确的方式来处理。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购房人不要采用拒付房款的形式来对抗,而要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比如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4.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对于前期应当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如果开发商没有交纳,坚决不发预售许可证。这样就可以避免后期因开发商未及时补交相应费用,而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拿到房产证。 ———网友姜春玲(北京朝阳区双桥人民法庭法官)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8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