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黑公话”侵吞电信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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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4: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昆明电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给电信部门造成损失的被告人杨远富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张绍芳也被判处了相应的徒刑和财产刑。 2001年2月,仅有小学文化的杨远富和张绍芳两人用购买来的假身份证开始经营非法公用电话业务。先冒用他人名义与昆明市电信公司签订合同,以308元安装一部电话。电话开通后就开个公用电话亭对外经营。每个“黑公话”打上两三个月欠费被停机后,他们又换个身份证用同样的方式再申请安装电话,继续经营“黑公话”。经查明,两人向昆明市电信分公司申请安装固定电话79部,给昆明市电信分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6万余元。 (雷晴)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8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