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有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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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4: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全国各省“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截至6月,全国各省都已制定方案,而且在方案中能够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具有鲜明的特色。 首先,突出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各地的方案明确指出牵头单位,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下移监管重心,强化地方政府负责。安徽、福建、新疆、湖北、广东等地区把食品药监、公安厅、农委、卫生厅、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职责一一列入方案中。 其次,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方案在确定目标及重点整治品种上有创新。例如,河南省制订的预期目标共计21项,16项有可检测的具体数据,每一项都是在去年“食品放心工程”基础上制订的。福建省重点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种植业产品污染”、“水产品污染”、“饮用水污染”“加工食品污染”、“餐饮业食品污染”6个方面,预计完成近30个工作目标,每个目标都有具体数值评价。一些地区在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基础上,增加了本地区品种治理范围。如北京列入了桶装水、调味料;西藏列入了食盐、边销茶;湖南列入了米粉。 第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稳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各地在加大品种整治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的标准及规范体系。探索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北京、福建积极推广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在食品加工环节引用食品危害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加工企业自身管理。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