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骑车带人”立法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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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4:36 新京报 |
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而该条例中规定的“自行车只能带学龄前儿童、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这一条款正在市民中引起争议。 应该说,立法者在起草这一条款时的初衷是好的,在如今北京机动车数目越来越庞大,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下,骑车带人可能会给市民的生命带来威胁。 不过,立法者也许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任何一项法律,它都不能与当前社会现实状况相脱节。当前,北京骑车带人的最大群体是广大学生家长,之所以他们选择骑车接送孩子,是客观条件所决定的。一是,北京的许多孩子并不能像日本等国的孩子一样,在居住地附近就有学校就读,较远的上学距离注定需要家长的护送;二是,毕竟还有许多家庭无力买私家车送孩子上学;三是,北京的公共交通系统还不够发达———城市交通经常拥堵,坐车上学很多时候不能准点,公交网络不能覆盖到学校,坐车上学很不方便。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立法强令禁止家长们骑车接送孩子,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将有大量的家庭正常生活会被打乱,家长们不得不为孩子的上学问题而犯愁;孩子上学是大事,会有许多家长频频“以身试法”,交警方面的管理压力和负荷大大增加。所以,如果一项立法要影响到一大批人的生活时,如此一项立法将导致高额的社会成本,即使立法的初衷再好,但这样的立法是合理的吗? 关于“禁止骑车带人”立法的反思不仅包括以上方面,还要看到,为什么骑车带人会威胁到市民自身的生命———这也许更需要反思。 不可否认,骑车带人之所以有危险性,有主观的原因,但客观的原因更突出。 目前,在北京,即使骑车不带人,其危险性也仍然存在———因为大量的自行车道要么成了停车位,要么有大量机动车混行,独立的自行车道日渐减少,许多交通枢纽的设计缺乏方便骑车者的考虑,骑车的人不得不在机动车的洪流里上演着“惊险故事”…… 城市发展了,道路建设日新月异,但自行车不仅没能从中得到应有的好处,反而原有的生存空间被不断蚕食。 当我们在城市中骑车愈加艰难之时,国外发达城市对于发展自行车交通却日益重视。在德国,自行车不但有高质量的独立专用道,而且,在城市交叉路口,信号灯指示汽车停下,让自行车先行。在荷兰,自行车道已经像高速公路一样在全国成了一个网络。连汽车王国美国,自行车交通也是飞速发展,在纽约曼哈顿,自行车道愈来愈多,纽约的许多大桥上近年来也为自行车修建了专用道。 近些年来,许多人都看到,北京的马路越来越宽了,立交桥越来越多了,道路面积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交通越来越堵了,行人和自行车的行动越来越困难了,这样“以车为主”的发展战略已经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但愿,《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能为破解这样的恶性循环,指出一个正确的方向。 本报评论员于平相关报道见A04-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