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要向公务员看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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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8:5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实习生/陈瑾 通讯员/任文)广州市属学校的教职员工工资有望进行调整。近日,市教育局等部门在答复市人大代表的建议中表示,市属学校待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分流和全员聘用制后,再对其教职员工的工资收入进行调整。 “教师的平均工资远没有达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市人大代表廖佩芝在建议中指出,广州教师的工资偏低。她指出,《教师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因此,廖佩芝建议市定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出台“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订改革执行的确切时间表。并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制订配套文件,作好分流人员及离岗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的补贴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代表认为,政府可拓宽渠道,整合社会资源,多方筹措教育资金。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收入主要包括两部分:市财政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核发的基本工资和津贴及学校利用自有资金发放的校内津贴。市教育局承认,由于各校的创收能力不一样,各校的校内津贴标准差异较大。 市教育局认为,在研究制订提高教师工资收入的方案时,必须妥善解决好教师工资问题,以及提高教师工资后如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因此,市属学校将在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分流和全员聘用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后,再行对市属学校教职员工的工资收入进行调整。据悉,广州从6月4日起正式启动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