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闪警示信号灯现身福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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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8:5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默 通讯员/杨静)昨日,一种被称为“黄闪警示信号灯”的交通设施出现在福田区福中路的斑马线上。据交警部门介绍,这种“黄闪警示信号灯”有助于帮助行人安全过马路。 昨日,笔者途经福中路时发现,该路两处人行横道南北两边分别竖立了两个立柱为黑白相间,顶端安装着直径约为30厘米的黄色半透明圆球的设备。笔者拨通了深圳市交警局科技处负责人的电话,得知这种设备被称为“黄闪警示信号灯”,主要设置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附近,提示车辆和行人在通过时注意观望,确认安全后通行。该设备昨天刚刚装上,目前尚处于调试阶段。 交警局科技处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黄闪警示信号灯”的设置,意义就在于优先保障行人过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