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重拳直指6种传销以及变相传销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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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24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下半年,内蒙古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6种传销以及变相传销行为。 这6种行为是: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从下线的经营业绩中提取报酬;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者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且以此获取回报;参加者先从下线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其他打着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旗号,或者假借专卖、代理、网络营销、特许加盟等名义,或者采取会员卡、储蓄卡、职业培训等手段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田凤元 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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