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办:索择校活动费是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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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30 南方都市报 |
市招办:索择校活动费是诈骗 白云区教育局赴71中调查,陈主任悔不当初称到手2000元已花光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龙金光)本报报道的《教导主任强索择校活动费》一事有了新的进展。昨日,广州市招生办负责人表示,已责成白云区教育局调查处理此事。如果情况属实,这属于一起严重诈骗行为。 昨日,白云区教育局称已按纪检监察程序对71中及陈教导主任展开调查,择日公布处理结果。当事人、陈教导主任向记者吐露心声,后悔贪便宜犯下大错。 市招生办: 收“活动费”违反招生纪律 广州市招生办一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昨天上午看到本报的报道后,已责成白云区教育局调查处理。广州市的招生工作从来不存在收取“活动费”的情况。 该负责人称,报道中陈教导主任所说的“给校长、教育局的主管领导送钱疏通关系”一事如果属实,则完全违反招生纪律。 区教育局: 按纪检监察程序展开调查 昨天上午,白云区教育局局长钟向东接受采访时表示,招收择校生、收择校费都是政策规定的,但向择校生家长收取活动费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到报道后该局已经派组织监察科的工作人员赴71中,按纪检监察程序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该校到底有没有收择校生的活动费,陈教导主任收学生家长好处费的情况等。 钟向东强调,组织监察科调查的结果如果与本报报道的事实相符,将按有关程序对当事人作出处理,该免职的免职。相关处理结果将择日公布。 71中的凌伟新校长指出,针对媒体报道陈教导主任索活动费一事,该校将展开调查。 当事人: 报道属实,悔不当初 “很痛苦、很无奈,悔不当初。”昨天上午,陈教导主任向记者哭诉他事后的心情。陈教导主任说,记者的报道基本是属实的。当初,珊珊同学的家长委托他联系学校,千方百计请他给予帮助,促使他收了陈小姐2000元钱做活动费。目前,这钱已经请相关人士吃饭花光了。 陈教导主任说:16日晚与记者商谈择校“活动费”时,因为太过相信当时的记者,以至于说了“71中收了80多名择校生,大都是通过各种手段进来的,有找校领导的,有找主管部门领导的等等,至于花了多少活动费,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但按游戏规则来看,至少要花近万元。”这样的话。 陈教导主任称,报道刊出前,记者采访教育部门后,一些领导打电话给他,问:“是不是没脑子,怎么能乱说话?”校方也要求他与记者达成“谅解”。 陈教导主任说,报道出街后,以前关系很好的同事,现在一见到他就回避,使他的精神压力非常大。 陈教导主任坦言,这件事让他吸取了很多教训,尤其是不能贪图便宜,踏踏实实工作才是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