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夫有外遇 重压下成精神病 丈夫第三次提出离婚获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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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3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斌 通讯员许雪芳)因为怀疑丈夫有外遇,妻子在重压下出现精神病状,丈夫遂第三次提出离婚诉讼。昨日,荔湾区法院公布了这宗离婚案的判决。 原告刘某诉称,原、被告经过短暂的交往后1987年登记结婚,生育一子。双方在婚后生活中,被告对原告不信任,且疑心重,原告偶有晚归,便诸多猜疑,无端引起争吵,搞到夫妻关系不和,尤其在1991年,原告的单位搬往花都区,原告每周只能回家一次,被告无端猜疑原告有外遇,后发展到看见原告就骂。原告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均判不准离,后夫妻关系没有改善。 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今年5月法院再次受理此案。被告骆某的法定代理人辩称,在原告提出离婚和被告与原告的亲戚矛盾激烈的精神压力下,被告逐渐出现了精神病症状。近几年来,被告因为精神问题,一直在家没有去工作。法定代理人认为,被告的情况目前不适宜离婚,原告应想办法稳定被告的情绪及带被告去医院检查、治疗。 法院查明,1991年至2000年期间,原告到花都区工作,每周回家一次。多年来,因被告怀疑原告有外遇,对其不信任造成夫妻关系紧张,后引起争吵和矛盾,被告也因此逐渐出现精神病症状,双方亦未能及时协商解决,导致了夫妻关系继续恶化,自2001年开始至今,双方分居生活两年多。法院遂判决,准原告与被告离婚。判决后,双方没有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