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手续简化自由行暂不能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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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41 浙江在线 |
9月1日,中国公民可以持旅游签证畅游欧洲,但受签证政策的影响,欧洲自由行在短时间内无法火爆起来。 国家旅游局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旅行社所组旅游团人数应不少于5人,一个旅游团必须有中方组团社配备的一名领队和地接社提供的导游。而自由行人数一般在1到2人左右,加上欧洲国家不像港澳地区那样有个人游政策支持,所以自助旅游者在申请欧洲旅游签证时会面临重重困难,只能转而申请商务签证。 此前,欧洲铁路集团和荷兰航空等机构都曾在中国推出个人自由行类型的产品,如“火车自助游”以及“机票+酒店的欧洲自由行”等,但受签证政策的限制,恐怕届时的情况是游客报名踊跃,但实际成行困难重重。 为确保以团队形式出行,国家旅游局还规定,中方领队将负责收集和保管旅游团成员的机票影印件和护照副本。如发生旅游团成员滞留或失踪,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而一旦查实旅行社组织或参与偷渡及非法移民活动的,国家旅游局将取消该旅行社的出境游组团资格,并严惩有关责任人。 据了解,前往申根协议15国中的多个国家旅游,可以只申请一国签证,中方旅行社可以向主要目的地国(旅游团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驻华使馆申请签证;如果主要目的地不确定或在各目的地停留时间平均,组团社则向第一站目的地国使馆申请签证,申根国使馆将为中国旅游团签发个人申根签证,标有“ADS”字样,有效期最长30天。旅游线路如果包含其他14个国家,除取得瑞士签证可以进入列支敦士登外,其他国家均需分别签证,并标注“ADS”字样。来源: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