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掉四颗牙女生获精神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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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0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柯学东通讯员许琛)9岁的小学生婷婷在一次车祸中受伤,掉了四颗牙。婷婷为此把司机和货车车主告上法庭,除了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外,还提出了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是她再也不能活泼地笑了。 去年4月21日早上,婷婷被一辆超速小货车撞伤。治疗终结后,医生说有两颗牙齿以后都不会再长了。婷婷因此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司机驾驶没有年检的车辆上路,在驾驶时又忽视路面情况,导致车辆失控撞伤原告,有过错责任。日前,法院判决司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1670元;同时,法院认为牙齿缺损,使婷婷的精神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酌情判决赔偿5000元。货车车主对上述两项赔偿承担联带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