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企业联手落实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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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02 浙江在线 |
来自河南的四名少年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缓刑,如何对他们进行监管成了难题。镇海法院的办案法官想尽办法,将他们的监护人接到了镇海,并帮助他们落实了工作单位。昨天,在法院判决一个月时,法官又到企业回访,了解未成年犯改造的情况。 展某等四名少年原籍河南省郸城县,去年经人介绍到位于镇海的宁波伟峰箱包有限公司打工。今年2月4日晚,四人在骆驼街道一公园内实施抢劫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镇海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四名少年全部未满18周岁,根据有关法律和本案实际情况,对他们判处缓刑。 案件判决前,办案法官多次与四名未成年犯原先打工的箱包有限公司联系,终于获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企业不但答应让四名未成年犯重新回企业劳动,而且同意他们远在河南的监护人也到企业工作。 上月2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展某等三被告人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另一被告人被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后,四名未成年犯即被送到企业劳动。 在法院的建议下,未成年犯的四名监护人与企业在当天签订了一份协议,对如何对四名未成年犯进行监管作了详细的规定。企业则承诺为未成年犯和他们的监护人提供宿舍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同时还指派党支部副书记和保安队长帮助进行监督和管教。当地公安机关也对未成年犯的改造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来源:宁波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