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原庭上否认所有指控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50 信息时报 |
昨天上午,陈楚原在听完指控后,拿起手头的起诉书副本,上面工工整整注明了他关于指控的四点意见,对指控全部予以了否认。 他表示,首先,起诉书指控的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都不属实;其次,所有这些借款都是通过董事会全体讨论决定的,有董事会会议纪要为证;再次,涉案的几个公司都是法人企业,借出的款项都是用于公司,而非个人;最后,他也根本没有通过这些借款为个人牟利。 不划2542万国投负担更大 对于划到宏润公司账上的2542万元,陈楚原打比方:“就好像钱从父亲的口袋里放到了儿子的口袋里。”因为宏润是国投旗下32家公司经过关停并转后仅剩的一家正在运转的公司,而其中安置了大批国投的职工,所以就好比国投最亲的儿子一样。“如果不把职工安排过去,国投一年就要在这些职工身上花掉2000万元,会把国投吃空的!”而之后,其中的542万元又流向了国投公司另外一名副总经理陈某开的私人企业,对此陈楚原说,2542万元到了宏润公司之后怎么流向,他完全不知道,因为这家私人企业并非属于国投的。 但是,面对法官提问,陈楚原还是显得有些底气不足。法官问到,既然这笔钱属于宏润公司借出的,为什么最后“平账”的时候却算在国投公司名下?陈楚原不置可否。 关于起诉书指控的“擅自将国投公司公款60万元借给王某,作为王某等人入股宏润公司的入股款”,陈楚原更觉得自己“冤”,表示那60万元的确借出去了,但借款人并非王某,而是另一家公司,他根本不知道这钱最后到了王某手里。而且这笔借款不需要董事会决定,是办公会议讨论的结果,他不负责在办公会议的决定上签字。 4000万只是没限还款期 对于最后的一笔4000万的指控。陈楚原也觉并没什么不妥。他认为此举是为了从中抽取国投公司应得的收益,借出4000万元是他董事长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经过董事会的批准,而且这笔钱是必须归还的,只是双方没有限定明确的日期而已。“当时我还签了责任状,亏了我要负责的,”陈楚原说。(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