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职务侵占306万元 一房开公司老总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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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1: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以购材料为名,用假发票及收据虚报冲减公司的借款306万余元据为己有,陈红嵩被控职务侵占罪站上被告席,7月27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35岁的陈红嵩原是贵州通海装饰工程公司物资部经理、贵州创力房开公司总经理(法人)。陈红嵩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02年11月10日,经省检察院批捕,次日,陈红嵩被省公安厅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陈红嵩在担任“通海公司”物资部经理和“创力公司”总经理期间,以购买材料为名,于2000年8月至2002年6月分别从这两家公司借款合计10734937元,其中从“通海公司”借款814万余元,从“创力公司”借款200余万元。此后,她用购买材料发票和报销差旅费冲减借款765万余元,同时用假发票及收据冲减借款306万余元。 公诉人指出,陈红嵩将这306万余元据为己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陈红嵩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她称她并没有将钱据为己有,全部钱都用于在贵州和广州购买材料。当时不清楚行情,都是现金交易,对方也没有给她开发票,指控中提到的假发票是别人给她的,她不知道是假的。 陈红嵩的辩护人辩称,虽然发票是假的,但是陈红嵩已经实际支付了材料款,她并没有实际占有这笔钱,而且“通海公司”是陈红嵩的哥哥、原金太阳夜总会老板陈林独自出资创建,陈红嵩从该公司借钱也只是兄妹之间的赠予,陈红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指控其职务侵占证据不足。 此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赵车 苏霖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