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解决特困家庭就医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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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4:14 人民网 |
人民网昆明7月28日电(记者陈娟)日前,昆明市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昆明市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切实帮助该市农村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的实际困难。该办法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具体的救助办法是: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合作医疗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的县(市)区,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因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的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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