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非法组织私渡的四名台湾船员被福州马尾法院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0: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9日电据新华网报道,福州市马尾区法院日前以非法组织他人私渡,判处台轮“吉顺号”补给船船长陈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3名船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据悉,今年2月10日,陈某受“蛇头”王某的指使,召集其他3名船员从台湾基隆港出发,于2月11日到达福州市马尾台轮停泊点。之后,由“蛇头”王某负责招收大陆渔工。2月14日晚,陈某等将船停泊在马尾青洲大桥附近的江面上,将王某招收的55名大陆渔工接上船,藏匿在船舱中,准备私渡。该船刚驶到闽江口,就被大陆边防人员截获。(,阮友直、姜常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搞垮了婚姻》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