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抵债”首个方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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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3:30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张旭东)在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27日发布原则同意“以股抵债”试点工作的消息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8日就宣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了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方案,由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所持公司股份抵偿其对公司的债务,公司按法律规定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这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首家上市公司“以股抵债”试点方案已正式出台。“电广传媒”公司28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拟以所持公司股份抵偿其对电广传媒公司的债务(“以股抵债”)。最终确定以股抵债的债务总额为539260310.8元。公告同时称,这一“以股抵债”方案有待国资委批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监会核准后,才能最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