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外资优势产业新目录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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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4:5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为加快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步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招商引资新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发布的《中西部目录》同时停止执行。 据悉,新《中西部目录》的修订工作历时两年,主要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比较优势原则。所列条目充分体现了对中西部地区具有丰富的特定资源和特色产品、现有合资合作基础较好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的支持。二是时效性原则。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近期又有外商投资意向的重点项目和企业,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原则。坚决防止简单扩大生产能力,防止严重污染企业和被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向中西部转移。四是扩大开放原则。所列条目均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允许类和限制类条目,大幅度增加了中西部地区鼓励类条目数量,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注重与我国加入WTO承诺和对外开放整体部署相一致。 新《中西部目录》共列具体条目267条,主要包括特有矿产资源开发、退耕还林还草及粮食、特色动植物资源深加工、加快地方优势产业发展、扩大社会服务行业开放等4个领域。 (刘泉 贾娜)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7月2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