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废止312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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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4:5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记者罗兰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决定废止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共312件。 据了解,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企业登记管理、外资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监督管理、商标注册管理等部分。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7月2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