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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宜由个体来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4:56 新京报

  近日,针对北京有关方面以“总量控制”为由拒绝个体经营出租车的一事,《新京报》社论和社论批评栏目均刊登文章提出了质疑,认为应允许个体经营出租车,取消公司专营。说实话,本人对此观点也曾一度表示强烈赞同。不过经过长期深入思考后,我认为,个体一旦经营出租车,局面可能会更糟。

  对于广大乘客来说,一个现实的问题是,都是个体来经营,安不安全?出了问题找谁去?毋庸置疑,个人与公司相比,后者整体上的信誉度要比前者强得多,后者担负的责任和履行责任的能力要比前者大得多。虽然现在的公司化经营仍然存在欺客以及不安全等因素,但总的来说,各个出租汽车公司都还是有相当的信誉,遵守着一定的秩序。一旦出现问题,公司逃不了责任。也正因为如此,乘客的乘车心理还是安全而舒适的。

  如果都是个体经营,今后的出租车谁敢坐?这就如同装修,为对自己的住宅负责,大多数人宁愿会找贵一些但有保障的正规公司,而不会选择便宜但却让人心里没底儿的个体装修队。

  北京出租车需求量很大,需求的结果必然催生庞大的出租车个体户。如何管理和制约他们?如何确保他们都能提供安全、舒适的出租车服务?如何保证一个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从目前政府所具有的管理手段和能力来看,这一点非常值得怀疑。想想马路上横冲直撞、欺客甩客、随意停靠阻碍交通的小公共,想想那些小作坊、个体户们制造的那些有毒食品,我们也许就会在这个问题上变得慎重一些。

  允许个体都来经营出租车出现的问题我们还可以列出很多,这提醒我们,在提出意见时,也应当考虑不可行性。事实上,目前北京出租车市场存在的所谓“黑幕”,无非就是,现在司机受“盘剥”,每月要交那么多份钱,辛苦一月,所乘无几,出租汽车公司挣的是暴利。这种局面当然应该改变。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使现行的出租车管理和运行制度更加健全和规范,在利益的调整上,要么同时降低份钱和乘车价格,在司机收入大致不变的情况下惠及广大乘客,要么从出租汽车公司挣的“暴利”中,拿出一份补贴城市交通建设。

  江南客(北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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