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洗澡煤气中毒死亡 雇主被判赔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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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0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那大7月28日电(记者董志浩)儋州市打工妹谢润莲在雇主吴毅家里洗澡时,因煤气中毒死亡,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雇主吴毅赔偿3.3万元给死者父母。死者父母认为应赔偿7.58万元,但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02年9月,谢润莲在儋州市那大二中吴毅经营的饭堂做工,2003年1月3日晚上9时许,谢润莲在吴毅家7楼的浴室用热水器洗澡,后来被吴的妻子发现死在浴间里。后经儋州市公安局法医证明,谢润莲系洗澡时煤气中毒而死亡。死者谢润莲家属告到法院,要求吴毅夫妇赔偿死亡补偿费、丧事费等合计7.58元。 但儋州市法院一审认为,谢润莲与吴毅夫妇形成雇佣关系判令吴毅夫妇赔偿给死者谢润莲的父母3.3万元。 作者:董志浩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