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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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31 新京报 |
近日,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温家宝总理明确批示,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保护私有财产。对于在此次宏观调控中受到很大影响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关键时刻的关键支持。 十六大虽然确立了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样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但制约民营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所以,政策一旦有什么变动,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从其发展起,就一直存在着融资难问题。这一方面有民企自身素质不强、信用观念薄弱的因素;但另一方面,更多的则是社会融资渠道的不完善和不畅通。 日前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正处于多事之秋的民企也许算得上是个福音。并且,在本次座谈会也提出要从五个方面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除了放宽市场准入外,其他的还有保障民企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探索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引导民企依法经营、提高素质。 要实现上述目标,当前而言,关键是要改善政府的服务,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为民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民营经济能否顺利发展,除了与法律是否健全有关外,还与法律能否被有效执行有关。有时后者甚至比前者更加重要。因为建立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并不难,问题在于这些法律被执行的程度。如果法律缺乏硬度,也就是说没有权威性,那么这些法律就会失去约束力而形同虚设。政府的责任不仅在于法律条文的制定,更在于法律的有效执行。政府不应按所有制性质来划分企业,而应按企业规模、企业信誉和行业性质区分,并给予相应的管理和引导措施,真正给民营企业以公平待遇。 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还要切实保护好私有财产权,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收入。民营企业绝大部分规模较小,资金短缺,国家在提供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却将民企视为唐僧肉,层层盘剥。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人们从事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 民营经济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就是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使民企与国企和外企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就不是一件小事。 邓聿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