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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破获“三农”第一案:为报复稻谷撒进良种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56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9日电土地被他人转包心怀不满,竟用普通稻谷撒入他人的良种秧田,致使承包人7.1亩秧苗被毁。

  昨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熊志华、陈春贵因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6个月,并赔偿原告损失1.3万元。

  土地被转包心怀不满

  5年前,熊志华和陈春贵承包了金华监狱的260亩粮田,因收益不高,今年年初金华监狱将这些粮田转包给种粮大户陈某。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今年每亩粮田的收益预计可达到400元左右,260亩粮田可多收入10余万元。看着10多万元收益这样没了,熊志华和陈春贵便想报复陈某。

  施诡计稻谷撒进粮田

  种稻必须用专门的良种,普通的稻谷只能种出稻草。

  5月15日晚10时许,熊志华和陈春贵密谋后来到陈某的粮田边,将普通稻谷撒入已播撒过良种水稻秧田中,造成7.1亩稻秧苗混合无法分辨,造成陈某直接经济损失3019元。

  此外,熊志华为防陈某发觉,还事先把稻谷用水泡了两天,发出了芽,这样和播撒用的种子没有区别。而陈春贵则直接把稻谷撒进田里,而这些稻谷引起陈某的警觉,第二天早晨便报了案。

  三天不敢出门引起怀疑

  事发后,两人吓坏了,躲在家里整整三天没有出门。但这仍没逃过警方的视线,进行广泛调查后二人就暴露出来。

  法院审理认为,熊志华、陈春贵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据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是金华今年破获的“三农”第一案。当地农村经常发生一些西瓜被祸害、渔塘被放毒等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但由于线索难寻很多案件都无法侦破。这次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直接把稻谷撒进田里也根本无法发现。(刘志明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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