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惠及工薪阶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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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5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张伟陈国志)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我省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将有调整。10月起,我省职工按规定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允许对个人交通补贴收入和通讯补贴收入按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目前我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而新增的两项补贴收入最高标准总和为400元,这就意味着税前扣除金额最高可达1200元。 据省地税部门介绍,从10月起,职工个人按规定从单位取得的交通补贴,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税前扣除;补贴收入不足100元的,按实际取得的补贴收入给予税前扣除。 此外,职工个人按规定从单位取得的通讯补贴,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税前扣除;补贴收入不足300元的,按实际取得的补贴收入给予税前扣除。职工个人在单位报销通讯费用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得再扣除任何通讯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