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治环境 工作会议:法官不得从事职权范围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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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01 青岛新闻网 |
今天在潍坊召开的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指出,根据有关要求,任何地方和个人不得就个案的审判和执行向法院施加压力,不得组织法官参与行政执法、行风评议活动,不得要求法院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这次会议指出,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这是一条司法原则,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统一,不得出于地方和部门利益就个案审判和执行向法院施加压力,不得组织法院参与计划生育、催粮催款等法定职责以外的行政执法和行风评议等活动,不得要求法院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活动,以使法院集中精力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审判处理好各类案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记者 吴允波 报道)责任编辑:屠筱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