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强奸猥亵5名女学生,溧水一禽兽老师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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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55 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徐高纯 洪途 记者 殷学兵)任教期间,先后强奸、猥亵5名女学生的禽兽老师施勤生,昨天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2月18日,溧水警方接到17岁女孩陈清清(化名)举报,称该县荷花小学57岁的退休教师施勤生,在校任教期间,多次以威逼、利诱等手段,在该校教室、乒乓球室等处,对其实施奸淫,使她的身心遭受极大伤害。陈清清说,此事虽然已过去3年,但她至今想起,仍常常从噩梦中惊醒。 接报后,警方随即对此进行侦查。10天后,施勤生被逮捕。 听说施勤生因为强奸小学生被逮捕,随后2个多月时间内,又有4名原荷花小学女学生向警方举报,称施勤生还曾多次对她们进行奸淫、猥亵。很快,这4人的举报就经警方侦查证实。5月31日,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施勤生多次奸淫、猥亵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检方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由于被害人陈清清报案时,已经谈及施勤生猥亵他人的事实,其猥亵犯罪已被揭露。因此,施勤生虽能主动坦白其所犯罪行,但依法仍不应认定为自首。施勤生明知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多次进行奸淫、猥亵,应依法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