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娅妮案”的处理应该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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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1:1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现时的中国,宝马车肇事绝对为公众所关注。因为,人们冀此衡量政府权力在面对强势群体时是否表现出应有的公正,从而作为审视政府行为的评价体系的参照。今年3月29日发生在长沙的宝马车肇事,之所以引起轰动,原因大体在此。不幸的是,7月26日晚,长沙市新民路再次上演“惊魂一幕”:一辆黑色奔驰车肇事后依然“前行”,整个过程连撞6车,伤7人(本报7月28日A1版)。宝马与奔驰,都是世界级名车,拥有者当然“非富即贵”。而让人惊诧莫名的是,这肇事司机竟是同一个人:黄娅妮! 人们不禁要问,这黄娅妮究竟何许人也,开车肇事不是宝马即是奔驰?据悉,现年32岁的黄娅妮乃一“下岗职工”,不过依赖宝马车的“高贵气质”,黄娅妮曾一口气承诺了所有的“赔偿”并真的兑了现,以至于“长沙宝马车事件”在很短的时间里“烟消云散”。不知奔驰车是否也具有如此“功能”,消弭灾难于无形? 从宝马到奔驰,从无驾驶证到有驾驶证,从撞伤7人到撞6车伤7人,真应了句“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的熟语。但不变的是,肇事司机依然是黄娅妮,肇事过程依然是撞了人和车竟“停”不下来。不知道那几个失魂丧魄逃过生死一劫躺在病床上呻吟的伤者,现在是什么心境?开车肇事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但黄娅妮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就值得社会深思了。 宝马车肇事之初,本报曾刊发评论员文章,与多家媒体一样,对警方“迅速”对黄娅妮施以“治安拘留”的行政处分质疑:是否有“以罚代刑”之嫌?因为当时4名重伤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的定性尚待时日。面对无证驾驶的黄娅妮,如果肇事事实成立的话,相信对于《刑法》的准确解读,不应是警方的“专利”。另据长沙媒体报道,黄娅妮“于今年2月13日在省汽车摩托协会报考驾驶证,4月27日正式考取驾驶证”。因无证驾驶而致交通肇事被处罚的黄娅妮,为何能轻易取得驾驶证?考取了驾驶证的黄娅妮,为何又以同样的低级“错误”再次肇事? “马路杀手”的横行,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因此,不仅仅是受害者,公众也有权知道黄娅妮案的相关信息。有关方面应该将处理过程透明化,公众不妨拭目以待。 相关专题:长沙女子奔驰宝马肇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