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碾死人 原四川万源市委宣传部长被判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1:2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四川网7月29日电近日,原四川万源市委宣传部部长程亚超因无证驾车将六旬老翁碾死,被宣汉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04年1月14日11时50分左右,程亚超从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自己家中外出,无证驾驶本单位停放在其住宿楼下街面右侧的川S2399X小型越野车。因程技术生疏,起步时车猛然向前冲出,将车前同向行走的李某(男,64岁)撞倒,当场碾压致死。 经达州市、宣汉县两级交警部门勘查认定,程亚超应负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程亚超向被害人李某家属赔偿了现金人民币130838.75元。 1月16日,程亚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1月20日被依法逮捕。前不久,宣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程亚超犯交通肇事罪。宣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程亚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车,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程亚超犯罪事实以及案发后悔罪表现,一审判处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