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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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4:12 信息时报 |
北京消息 7月27日,北京市人大对《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在《条例(草案)》中,电动自行车首次有了合法身份;新手司机驾驶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是征求意见稿中的“新手司机只准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改为“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司机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最低赔偿60%”的条款被取消;突出保护人身安全,注重关注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规定驾驶机动车若不避让老弱病残孕,将被罚款100元;明确规定了人们俗称的“特种车”范围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这些车辆的通行规定,享受“特种车待遇”的车辆,违反有关规定也要受罚;罚款标准普遍提高,“200元高额罚款”不再新鲜,机动车涉及近70项违章都将被罚200元。《北京青年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