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驶证能否加上心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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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0:44 红网 |
据红网报道:今年3月29日和7月26日,短短三个多月,犯罪嫌疑人黄娅妮分别驾驶湘A-E3809号728型宝马小轿车和湘A-D6888奔驰320型小轿车在长沙连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正如中国青年报报道时所说,黄娅妮是注定要吸引民众眼球的。一年不到两次成为“马路女杀手”;前驾宝马今开奔驰疯撞14人;前次无驾驶证本次虽有却“来历可疑”,有待查证。 黄娅妮的“过火行为”注定要成为众口铄金。在一片口水横流中,笔者关注的却是她的驾驶证。在没有明证确凿表明她的驾驶证是“不明之物”之前,我宁愿相信她的驾驶证是通过正规途径取得的,即是通过自身努力考取的。众所周知,我们要想考取驾驶证,其条件之一是年龄条件;之二是身体条件。而心理条件却未被作为考证的必备条件。 驾车上路,要想达到平安驾驶,技术固然是其重要因素。但心理因素同样不可忽视。特别是对有多年驾龄的司机来说,其效力更大。从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来看,心理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办事效果的一个关键性条件。在驾驶车辆上,同样表明,不良心理因素是导致行车安全的关键所在。据资料显示,80%的人存在着心理障碍。这些心理障碍肯定有其不利于驾车行驶的。当然这需要有个科学的界定。另外,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生活节奏的提高、竞争的更加激烈,其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对人们的影响只会增太。这将导致不少人因此而精神紧张、失眠、焦虑、困惑、抑郁……严重的产生了心理疾病。而这可能就在考驾驶证之前就显露了。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检查考核要求,其心理素质的考查,心理疾病的检查也就没有进入驾驶证考查的视线,在考证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被删除了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驾驶证虽有审查制度,但也多是注重身体方面,对心理方面也是不作考虑的。这同样为其成为“马路杀手”打下伏笔。另外,学员在驾校培训过程中,由于没有心理方面的考核要求,其有关内容(包括不良情绪下不能驾车上路等)也未作讲解和传授。这心理因素就这样一溜烟地被涮掉了。在这件黄娅妮驾车肇事事件中,笔者看到的是心理条件的缺失,这与当前普遍关注心理现象的背景是不相称的。因此,笔者建议,在驾驶证考查中加上心理条件。这是利国利民之举。(稿源:红网)(作者:王军荣)(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