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业绩考核与曝光次数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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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4:3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李志华通讯员钱军康承军)长期以来,不少法院对法官被举报控告问题一直作为一个忌讳话题,更谈不上曝光公示。7月26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出台《干警被举报控告情况通报制度》,决定让举报控告情况“露脸”,揭开这个密封的“禁区”。 该制度规定,凡是人民群众认为本院干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存在违纪违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方式向该院举报控告,或向上级机关举报控告后由上级机关转该院办理的,均在办结后的当月或下一个月,向全院干警通报。 该院纪检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内容的通报:对经调查确认存在举报控告的问题的,对违纪违法者进行处理;对因无法取证等原因不能认定的问题,向干警提出应当注意的问题;对经调查确认举报控告失实的,一方面公开为被举报人正名,另一方面从分析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方面吸取教训。另外,纪检部门及时填写《干警被举报控告情况登记表》,连同书面通报的材料一起存入廉政档案。涉讼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次数或因干警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次数,与法官审判质量与效率量化业绩考核挂钩,作为经济奖惩、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立功授奖重要依据之一。 海安法院宋石院长称,该院出台该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通报”,让大家知道谁常被投诉,逼着被投诉法官改进作风,并让其他法官从中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以减少法官和法院的被投诉量。同时也能为蒙受不白之冤的法官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替受委屈的法官正名,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30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