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以集体入网行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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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9: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佛山讯 (记者王松平、陈明 通讯员区惠妍)林某、王某伙同肖某伪造公章、虚假资料,与某通信公司签订手机集体入网单位担保协议书,五次行骗五次得手,共骗取该公司的手机149部,价值34.47万元。近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林某、王某有期徒刑6年和2年,以收购赃物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1年。 林某和王某是佛山某保险公司的职员,他们发现某通信公司急于扩展业务,手机集体入网“有空可钻”。2002年11月15日,林某和王某一起拿着早就准备好的私刻的“南海供销社物资调剂公司”的印章和一堆虚假资料来到该通信公司,经过一番交涉之后,冒用该公司的名字骗取了手机10部,价值2.822万元。 尝到“甜头”之后,林某又和王某疯狂作案。林某伙同他人前后行骗了5次,共骗取手机149部,价值34.47万元。得手后,林某和王某等人除将18部手机送给亲戚朋友使用外,其他的均以低价销售给肖某等人。由于林某等人手机集体入网迟迟未开通,该通信公司发现势头不对,于是报案。(来源:广州日报) |